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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 vs 个体发展袁乐民医师 (为恭纪念医院医师) 家庭不仅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们,而是具有共同利益与目标,满足彼此经济、教育、心理的需求,更有彼此照顾、相护扶持、促进家庭与自我发展等职责。人诞生于家庭,成长于家庭,家庭肩负了子女健全发展的责任,因此家庭的气氛、父母的教养方式、亲子关系、婚姻关系、手足关系等对一个人的认知、社会、情绪及人格发展,均甚为重要。 教养行为对于子女发展的影响 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大致分为下列三种。权威型:在日常生活中以绝对的标准来衡量子女的行为,非常重视父母的权威,强调子女的绝对服从,尊重工作、秩序与传统,不太鼓励意见的表达与亲子间的沟通。容忍型:对子女控制最少,接纳子女一切冲动、期望与行为,很少使用惩罚与要求,完全让子女作主。权威开明型:期待子女表现成熟的行为,订定合理的行为标准,然后以坚定的立场去贯彻始终,鼓励子女的独立性与个性表现,亲子间采用开放的沟通、尊重子女,但必要时仍会使用父母的权威。
手足关系 除了父母,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,莫过于手足了,兄弟姊妹在我们一生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,年长的兄姊可能为模仿的对象,对儿童的游戏技能、性别角色、道德与价值观形成,影响很大。手足之间的排行亦有影响。如独生子女,由于没有手足与他分享父母的爱,通常是父母生活的中心,因此容易养成自我中心、不愿与人分享和独立自主的性格。由于没有机会从手足那儿学习施与受的经验,因此与友伴相处时可能发生适应的困难,传统上认为独生子女是自私、寂寞的、不合群的。因此父母如果能够提供适当的学习机会,让其多与友伴接触,独生子女仍能学习与人分享,尊重他人,做一个团体的成员。如果子女是排行老大,则父母对老大期盼较大,对其一举一动特别在意,花较多时间与精神来照顾,因此在语言、学业成绩、智力测验的表现上均占优势。在性格上,支配性及独断性较强,喜欢被人注意、欣赏、处于领导地位,自视甚高、自尊心强。如果子女是排行中间,父母对排行中间的子女管教,在心情与行为都较轻松,对其期望也较切合实际,因此其有较强的人际相处能力,具有同理心、友善的态度,具有友伴导向以改良社会关系,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强。如果子女是排行老么,老么在手足之间享有特殊的地位,易被父母宠爱,经常被骄纵,予取予求,因此依赖性较强,喜欢找借口,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,容易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,此外老么也常自觉不如人,容易产生自卑感。 离婚的影响 对绝大多数的儿童而言,父母离婚是一种痛苦的经验,最初是感到愤怒、害怕与沮丧,有强烈的罪恶感,其中以学前阶段幼儿反应最为强烈,青少年因年龄较长,较能以理性来处理此问题。
儿童虐待 儿童虐待的种类可分为五类,身体虐待;情绪虐待;性虐待;忽视不关爱;儿童福祉的缺乏。而受虐儿童的特质(任何儿童都可能成为虐待对象,但下列特质会更容易成为家中的目标)有下列几种情形,不服从父母管教;攻击性强;喜欢哭闹;令父母不愉快;过动或易激的婴儿;脾气暴躁而不合作。而虐待者有下列几种特征,约有百分之十为精神病,对子女有敌意,本身成长过程中,曾遭受过虐待与忽视,自幼没有得到适当的照顾与爱护。从环境因素来看,可分为婚姻关系、失业、社会隔离及贫穷等因素。 青少年与家庭 经过调查,目前青少年认为家中最大问题是父母对自己期望过高,而国中生则认为在家中最大困扰为” 没有一个可谈心事的人 “。青少年与成人(父母及老师)常有不能沟通的困扰。成年人与青少年互相猜测所造成的差异,是代间沟通不好所致,双方各自以为了解对方,可猜测对方的想法,结果却是形成代沟。另外在经济上,青少年最大的困扰是 “ 想自己赚点钱 “,” 必须向父母要钱 “,这里透露的讯息是『他们想独立』。 结论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转型的阶段,是一个整合的阶段,也是一个混乱的阶段。这时期的个体身体、心理上的诸多变化使之产生不协调的感觉。相同的,社会对青少年个体也有着过多的期望,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,形成复杂的心理变化。有些青少年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中成长,有些青少年带着幼年时的创痛经验,有些青少年面临家中新的压力或改变,因此我们在学校中看到青少年的特殊行为或不恰当的言谈时,应该有更多的家庭审视,去了解其背后的阴影与问题,才能对个案有更多的了解与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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